有一句話我曾經不懂,直到受過傷以後才明白:「肉體一旦接觸,靈魂就很難再共鳴。」
這句話聽起來很絕情,卻是我後來躺在床上流眼淚時,唯一能解釋自己難過的理由。
我一直以為,所謂的親密,是你會看著我的眼睛,聽我講那些瑣碎又無趣的日常,一起去重播那些聽不膩的老歌,翻我寫在備忘錄裡的情緒筆記,讀我沒說出口的心情。但你沒有。你對那些一點興趣都沒有。
你只在意一件事,就是我脫掉衣服以後長什麼樣子。我是不是讓你欲罷不能,是不是聽話配合,會不會發出你想要的聲音。你總能精準記得我哪裡敏感,卻從不花心思記得我心裡哪裡痛。
你從來不想知道,我今天在公司壓力多大,是不是因為月經快來所以情緒不穩,是不是下班後一個人搭捷運回家,站著站著就紅了眼眶。
我不是不接受性,也不是不開放。只是我覺得,一段成熟健康的關係,性可以是甜點,但絕不該是唯一的主菜。
我不想只靠肉體綁住一個人,那很廉價,也很不穩。我不想變成你寂寞時的排毒工具,也不想我們的關係只剩下三句話:「你想不想要?」「你舒服嗎?」「你喜不喜歡這樣?」
我真正想聽的,是當我崩潰掉眼淚時,你一句「沒事,我在」,哪怕只有這五個字,也勝過那些床上的技巧百般誘惑。
很多人說女人太天真,才會以為有共鳴的靈魂能走一輩子。但我就是這麼固執,我就是寧願多等一點時間,也不想把自己交給一個只想碰我身體,卻懶得碰我靈魂的男人。
因為我知道,一旦被看光、摸透、佔有過,就很難再要求對方認真傾聽、慢慢靠近。
所以每次遇到讓我心動的人,我都會在心裡默默祈禱:請你不要太快想牽我手、不要急著吻我、不要千方百計把我騙上床。拜託給我們一點時間,讓我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想走進我的世界,而不是只想上了我就走人。
真正值得的感情,不該是肉體的衝動先行,而是靈魂有共鳴、眼神能說話、擁抱能治癒、聊天能熬夜。
我們這一生,能被真正看見的機會其實不多。所以我懇求自己也懇求你:
別讓我用脫光來換你的關注,別讓我拿身體去換愛。
因為那一晚的高潮,很快就會過去。但心裡的失落,會一直留著。
別讓我用脫光來換你的關注,別讓我拿身體去換愛。
因為那一晚的高潮,很快就會過去。但心裡的失落,會一直留著。